会办
历史官职
会办怎么写好看
官名。清末新设官署及办事机构之职官。一般为总办之副职,即会同办理之意。其品秩视机构而异。
官名。清代后期,中央及地方均有临时设置的机构,次于督办或总办的主管官称为会办。北洋政府沿置,一般为简任官。次于督办的设于税务处、赈务处、林务处、铁路局等机关;次于总办的设于盐务稽核总所(为洋员)、全国烟酒公卖局、国税厅总筹备处、全国经界局、胶澳商埠、淞沪商埠等。个别机关,如商标局等,在局长之下设会办一至二人,则为特例。
词语分解
- 会办的解释 1.会同办理。 清 林则徐 患病请假调治片:“因先奉諭旨,於卸事后仍暂留 西寧 会办番务,臣凛遵之下,自不敢赴他处就医。”2. 清 末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常设会办、襄办、帮办等职,一般是总办的副职。冷眼观第十三回:“所有同城司道府县文武各局所的总会办,都在院上官厅里坐着未散。”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二章第五节:“1885年, 清 政府成立海军衙门,管理一切与海防有关事宜,派 醇亲王 奕譞
- 会的字典解释 会 (會) huì 聚合,合拢,合在一起:会合
- 办的字典解释 办 (辦) bàn 处理:办公
历史官职推荐:省农业改进所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时期各省农业专管机构,名称各有不同,川、康、黔、粤、陕、甘、湘、鄂、晋、豫、浙、绥各省均于建设厅内设农业改进所,桂省于建设厅内设农业管理处。广东农业改进所后与森林局合并为农林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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