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国县公

历史官职

开国县公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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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名。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后仅为爵位名。食邑为县,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晋朝始置,位在开国郡公下,一品。南北朝沿置。梁位视三公,班次之。置为九等封爵第二等,二品,秩视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从一品,食邑三分食一。北齐二品,四分食一。北周食邑五百至四千七百户,命数不详。隋朝置为九等爵第五等,从一品。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食邑千五百户,从二品,仍为第五等爵,不加实封者实际并不食封。宋朝置为十二等爵第八等,食邑二千户以上。


爵位名。南朝梁始置,与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同为二品。陈制同梁。北齐开国县公与散公同为二品。唐制开国县公地位在开国郡公之下,秩从二品,食邑五千户。

词语分解

  • 开国的解释 创建国家开国元勋
  • 县公的解释 1. 春秋 时, 楚 君称王,其县大夫亦僭称公。左传·宣公十一年:“诸侯、县公皆庆寡人。” 杜预 注:“ 楚 县大夫皆僭称公。”2.爵名。 晋 时始置县公之爵,历代因之,亦谓之开国县公, 明 以后废。隋书·百官志下:“ 开皇 中,置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为九等者,至是唯留王、公、侯三等。餘并废之。”新唐书·百官志一:“﹝司封郎中﹞掌封命、朝会、赐予之级。凡爵九等……五曰开国县

历史官职推荐:留中

皇帝将臣下章奏留在宫中,或存档备查,或暂缓批答交议; 大臣亦借此陈述机密。明朝时为题奏文书处理方式之一。依制题奏批答,或下部议; 留于禁中不答不议,为留中。清朝制度,凡官员有奏章上呈,均需面交或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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