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领事
历史官职
总领事怎么写好看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元年(1875)始设。秩四品,奏补。掌总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三等书记官各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
外交官名。清置,为领事中最高级。清末外务部属官有总领事十三人,从四品,分驻新加坡、澳洲、南非洲、加拿大、海参崴、墨西哥、古巴、金山、小吕宋、美国、巴拿马、横滨、朝鲜、爪哇,掌驻在国与中国的外交事务。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民国也置。
词语分解
- 总领事的解释 驻在重要地方的、或对几个地方有管辖权的或管辖几个领事的一级领事
- 总领的解释 1.统领;统管。 汉 杨恽 报孙会宗书:“总领从官,与闻政事。”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书记:“是以总领黎庶,则有谱籍簿録。” 宋 朱淑真 春归诗:“东君总领鶯花处,浪蝶狂蜂不自来。” 清 刘大櫆 乞同里捐输以待周急引:“大约出白金在一斤上下,丰者至二斤,嗇者至三两二两,使一人总领,牟利取息,而以其息待用。”2. 汉 代光禄勋的别称。 清 梁章鉅 称谓录·光禄寺:“案:两 汉 官制
- 事的字典解释 事 shì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事情
历史官职推荐:王国尚食监
官名。西汉置,汉书·高唐传记文帝为代王时有尚食监高祛,主王国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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