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大臣

历史官职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661)设,无定员,由上三旗满侍、本府郎中、内三院卿升补,或以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兼任,皆满人。初秩从二品,乾隆十四年(1749)改正二品。同时,还充任广储、营造、庆丰三司、上驷、武备、奉宸三院及官租房处、牺牲所、绮华馆等所属机构之值年或兼管大臣。


官名。清置,为内务府的主官。见“内务府”。

词语分解

  • 总管的解释 1 ∶全面管理;主管校内事务一时无人总管2 ∶旧时富豪人家管理奴仆或事务的人3 ∶古代官名,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军事长官或管理专门事务的行政长官的职称4 ∶供水给辅助支管或将辅助支管的水排走的管道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官职推荐:中藏府令丞

官名。东汉少府所属有中藏府令,秩六百石,有丞。掌管宫中币帛金银诸货物。三国魏沿置,掌与东汉同;吴置中藏吏。晋少府分设三个库藏,即中黄藏、左藏、右藏,各置令及丞。见“中黄藏”、“左藏”、“右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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