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户部

历史官职

判户部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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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掌管户部事务。唐中期以后,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的事,官名称判户部;如果其本身就是户部官员,则称“”;如无判本司的官衔,即等于并不担任户部的实职。因此,判户部、判度支和盐铁转运使三人合称三司,三司仅成为一个独立的掌握财政实权的机构。五代和宋沿其制。见《历代职官简释·判户部》。


官名。唐代中期以后,常特派户部以外的大臣管理户部之事,官衔称判户部,如果本身就是户部的官,则称判本司。户部官员如无判本司的官衔,就不担任户部的实职。判户部与判度支及盐铁转运使其官合称三司,三司反而成为独立的掌握财政实权的机构。五代以后三司合并成一个机构,迳设三司使一人统辖三司,宋初号称计相。三司所辖有盐铁、度支、户部。另置判户部一人,以管理尚书省的户部,主受天下土贡。至元丰改制废三司,以其职掌并归尚书省的户部。参见“三司”。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枢密直学士

官名。简称“枢直”。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923,改直崇政院置,选有政术文学者充任。宋初置为皇帝侍从,备顾问应对。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三品。徽宗政和四年1114,改为述古殿直学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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