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司

历史官职

乡司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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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县役职名。以乡书手改置,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


公人名。宋县役之一,本为乡书手,隶于里正,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天圣以后以第三、第四等户充任。后升为县役,称为乡司,职掌仍旧而地位有所提高。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词语分解

  • 乡司的解释 旧时一乡中管理杂事的人,略同于社长、里正等。元典章新集·吏部·丁忧:“各衙门贴书、祗候、弓手、里正、主首、社长、乡司,并无役军民人等遭值父母之丧,治则以谓杂役无禄之人,不行依理丁忧。” 元 孛罗御史 一枝花·辞官套曲:“ 王大户 相邀请, 赵乡司 扶下马。”
  • 乡的字典解释 乡 (鄉) xiāng 泛指小市镇:乡村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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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北齐太子家令寺始置,有令、丞,别领器局,酒局二丞。隋朝沿置,令一员、丞二员。唐朝置令一员、丞二员,掌东宫饮膳之事,另有掌膳、奉觶等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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