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木所提领

历史官职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始置,属宣课提举司,从八品,总所事。其佐官有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见《元史·百官志一》。

词语分解

  • 提领的解释 1.提调带领。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遂詔辅臣 郑居中 提领修纂, 李子奇 及秘书丞 李錞 为编修官。”宋史·律历志十四:“迺詔礼部尚书 周执羔 提领改造新历。”2.官名。 元 始置。元史·百官志一:“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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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初隶中书门下,掌赦书德音、贬降责授、刑狱诉讼、擒捕旌赏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设,分掌赦宥、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清朝亦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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