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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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奏名怎么写好看

特奏名怎么写好看

宋朝贡举名目之一。又称“恩科”。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参加附试。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则称正奏名。太祖开宝三年 (970) ,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具名奏闻,特赐本科出身。真宗景德二年(1005) 殿试,特奏名进士科举人合格者,分赐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 诸科举人赐同学究出身,授试衔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宋制凡省试合格者,例由礼部列为名册上奏,以应殿试,而累经礼部试或殿试而落第者,根据参加考试的次数和应举者的年龄亦许礼部列出名册奏上,于殿试时附试之,称之为特奏名。而上述对于合格者的奏名,即称之为正奏名。咸平三(公元1000年)年殿试,正奏名的有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而特奏名者却有九百余人,其中有在后晋天福中参加过省试的。

词语分解

  • 特奏名的解释 宋 代科举制度的一种特殊规定:考进士多次不中者,另造册上奏,经许可附试,特赐本科出身,叫“特奏名”,与“正奏名”相区别。宋史·选举志一:“ 开宝 三年,詔礼部閲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得一百六人,赐本科出身。特奏名恩例,盖自此始。”宋史·选举志一:“二十一年,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中兴以来,得人始盛。”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
  • 特奏的解释 直接给皇帝上奏疏。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四:“ 开元 末,宰相以御史权重,遂制弹奏者先諮中丞大夫,皆通许,又于中书门下通状先白,然后得奏。自是御史不得特奏,威权大减。”
  • 名的字典解释 名 míng 人或事物的称谓:名字

历史官职推荐:复育少卿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77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 太乐、 曹、 官舆、 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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