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税处

历史官职

烟酒税处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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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6*6*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烟酒税收及考核成绩事项;二、考察烟酒制造产销事项;三.厘订烟酒税事项;四、监制保管发行烟酒票照事项;五.编制烟酒税收及预算、决算及造报收支数目表册单据事项;六、其他烟酒税事项。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词语分解

  • 烟酒的解释 亦作“烟酒”。1.烟与酒。如俗语:烟酒不分家。2.即烟草。 清 俞正燮 癸巳存稿·吃烟事述:“ 性德 渌水亭杂识云:‘今所噉烟草, 孙光宪 已言之,载於太平广记:有僧曰,世尊曾言,山中有草,然烟噉之,可以解倦。’初疑为 兰州 水烟,然烟本名烟酒。”
  • 处的解释 处 (處) chǔ 居住:穴居野处

历史官职推荐:盐课提举司提举

官名。简称“盐提举”。盐课提举司长官。掌司事。明朝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下设同提举、副提举等。清朝亦每司设一人,从五品。例以通判、运判、州同升位。 官名。元、明皆置,为提举司长官。详见“盐课提举司”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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