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

历史官职

名。6*6*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十二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县各级干部人员训练大纲》,规定“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为省训练之计划及考核机关,设委员十五人至十九人,省政府主席、秘书长、各厅厅长保安处处长、军管区令部国民军训处处长、省政府委员二人、省党部委员二人、当地公立大学校长为当然委员,其余委员由省政府聘任之;置主任委员一人,由省政府主席兼任。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为省训练之执行机关,设团主任、教育长各一人,下设教务、训导、总务三处及军训总队,团主任由省政府主席兼任。”除山西、新疆二省外,各省均遵照设立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委员会及训练团。

词语分解

  • 地方的解释 1 2 当地地方公共汽车线路地方武装3 各行政区的地方政治地方风俗

历史官职推荐:都统军使

官名,辽代“北面边防官”中,有些路设此官,掌管该军之政令,其官署为都统军使司。见辽史·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 官名。辽置, 见“诸统军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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