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练近畿陆军各镇事宜大臣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近畿陆军督练公所长官。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1908)置。一人,正二品,特简。掌近畿第一、三、五、六各镇陆军的管理、训练事宜。宣统二年(1910)省。
词语分解
- 训练的解释 教练、操练兵士,教育学名词。与教学意义相近。训练的目的,是使受训者获得一项行为方式或技能训练新兵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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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清朝八旗军中专门操演枪炮火器的军营,康熙三十年1691置。营兵有鸟枪护军使用鸟枪与炮甲操用子母炮两种。组成内、外两营。内火器营驻于城内,又分枪、炮两营。外火器营驻于城外蓝靛厂,专习鸟枪。设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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