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署名。清朝中央各部、院、寺下属机构。负责督促本部、院、寺所属司、署应办事务,并限期完成,分别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管理。
即“国子监司业”。 官名。隋朝国子监于炀帝大业三年始置司业一人,唐置二人,为国子监祭洒之副,助祭酒教授生徒。见通典·职官九·国子监、新唐书·百官三·国子监。其后,宋、明、清皆置。见宋史·职官五·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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