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勘院
历史官职
推勘院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
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勘院”。
词语分解
- 推勘的解释 1.审问。 唐 刘肃 大唐新语·公直:“近者朝臣多被 周兴 、 来俊臣 推勘,递相牵引。”宋史·刑法志二:“鞫狱官推勘不得实,故有不当者,一案坐之。” 元 无名氏 抱妆盒第三折:“则听得闭宫门推勘这女娇姿,多应是十年前那一塲公事。”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王法还须推勘,神明料不差池。”2.考察;推求。 宋 司马光 乞以十科举士札子:“须合差官体量相度,点检磨勘,剗刷催促,推勘定夺。” 明 冯
- 院的字典解释 院 yuàn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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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辽朝置。亲王府小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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