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诏狱亭部

历史官职

代行诏狱亭部之职。诏狱亭部,掌审理冤枉、轻系,休囚徒。亭:评审、处理。《后汉书·灵帝纪》:“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理冤枉,原轻系,休囚徒。”

历史官职推荐:勾当公事

见“干办公事”。 官名。亦称勾当官。勾当为主管之意,唐始用为职衔名称。新唐书·第五琦传记琦“拜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宋置勾当公事,孙逢吉职官分纪卷三十说:“国朝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诏三司举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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