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清朝外奏事处及其奏事官之简称。
官名。清朝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吏等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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