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行政区

历史官职

(1)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即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2)6*6*政府时期于省、市、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或因外交关系或因地理关系,不能依照省、市、县或设治局的制度组织,须另订制度,此种地方即为特别行政区。此时期特别行政区有二: 一为东省特别区,一为威海行政区,均直隶于行政院。

词语分解

  • 特别的解释 1 ∶不一般;与众不同特别的场合2 ∶格外一个特别聪明的孩子3 ∶特地;特意我特别提到那一点4 ∶尤其我喜欢乡下,特别是在春天

历史官职推荐:诰授

清朝五品以上的受封者,本身之封称“诰授”,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活着的称“诰封”,死了的称“诰赠”。见清会典十二·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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