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宪中大夫、下大夫

历史官职

官名。《周礼》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宣布法令。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布宪中大夫,正五命,属秋官府。任此职者见《周书·薛善传·敬珍附传》:“子元约,位至布宪中大夫。”副职为布宪下大夫,正四命,任此职者见《隋书·梁毗传》:“周武帝时,累迁布宪下大夫。平齐之后,以毗为行军总管长史。”属官有小布宪上士,正三命;修闾中士、下士,掌墐中士、下士,禁杀戮中士、下士,禁游中士、下士,禁暴中士、寤中士、下士。分掌各项公共安全事务。

词语分解

  • 布宪的解释 1.古官名。掌刑法禁令。周礼·秋官·布宪:“布宪,掌宪邦之刑禁。”2.颁布法令。国语·周语下:“布宪施舍於百姓。”管子·立政:“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於国。”文选·陆倕<石阙铭>:“春秋设旧章之教,经礼垂布宪之文。” 张铣 注:“宪,法也。言布法以示人也。”
  • 下大夫的解释 古代的职官名。 周 王室及诸侯各国卿以下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左传·哀公三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韩非子·外储说左下:“故 晋国 之法,上大夫二舆二乘,中大夫二舆一乘,下大夫专乘,此明等级也。”

历史官职推荐:王府祭酒

官名。北魏始于诸王府置祭酒,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东西閤祭酒。唐制员额各一人,秩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布宪中大夫、下大夫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