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书佐

历史官职

司法书佐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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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隋初州置法曹参军。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以州统县,改法曹行参军为法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参见“司法参军事”。

词语分解

  • 司法的解释 见“执法”
  • 书佐的解释 主办文书的佐吏。汉书·王尊传:“太守奇之,除补书佐,署守属监狱。”梁书·吕僧珍传:“ 吕僧珍 ……事 太祖 文皇 为门下书佐。” 唐 陆龟蒙 书<李贺小传>后:“予为儿童时,在 溧阳 闻白头书佐言。”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三年:“ 琳 著高屐,披貂裘,置通呈、书佐。” 胡三省 注:“书佐,掌书翰。”

历史官职推荐:国辅

指辅佐国君治国的重臣。汉书·张敞传:“国辅大臣未褒,而昌邑小辈先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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