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宣慰司

历史官职

又作土番宣慰,即“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词语分解

  • 吐蕃的解释 公元七至九世纪,我国古代藏族所建政权。据有今 西藏 地区全部,盛时辖有 青藏高原 诸部,势力达到西域、 河陇 地区。其赞普 松赞干布 、 弃隶缩赞 先后与 唐 文成公主 、 金成公主 联姻,与 唐 经济文化联系至为密切。 吐蕃 政权崩溃后, 宋 、 元 、 明 史籍仍习惯沿称 青藏高原 及当地土著族为 吐蕃 ,一作 吐番 。 元 中统 间改称 乌斯藏 。
  • 宣慰司的解释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军民事务,分道掌管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承转机关。 明 清 时不设于内地,而独存于土司。参阅文献通考卷六十、 瞿蜕园 历代职官简释。

历史官职推荐:司辰郎

散官名。金朝置,为司天监散官,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五阶,秩从九品下。元沿置,为十四阶之第十四阶,秩从八品。 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下,称司辰郎。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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