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斛斗案

历史官职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两京仓廪积,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米、厨料。

词语分解

  • 三司的解释 1.指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晋 陶潜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 渊明 从父太常 夔 尝问 耽 :‘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 唐 张说 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参见“ 三公 ”。2.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

历史官职推荐:武库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武库司。明清兵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库部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亦置,设官略同。掌理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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