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消防队

历史官职

名。清光绪二十八年 (1902) 工巡总局设,三十一年,归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救火之事,并分任巡逻、要差勤务。设总理兼统带一人,四品,辖官兵八百二十名,消防一、二大队、军乐队,内勤处、外勤处。

词语分解

  • 京师的解释 帝王的都城自京师来。——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元济诣京师。——资治通鉴·唐纪赴举京师。——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自京师乘风雪。——清· 姚鼐登泰山记

历史官职推荐:国民教育司

官署名。国6*6*党政府教育部原设普通教育司,民国三十二年公元1943年分设中等教育司与国民教育司。国民教育司掌管全国初等教育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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