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录副奏折”之简称。
官署名。中华民国设置,隶属军政部,掌管全国兵工及有关兵工建设等事务;设总务、设计、检验、监察四科和兵工研究委员会、兵工材料购办委员会;其长官为署长、副署长。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属军政部。依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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