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寺主簿

历史官职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511)始置,为七班。因之,北齐同。隋朝置二人。唐初沿置,员一人,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增置一人,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置一人,以京朝官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仍置一人。南宋初不置,高宗绍兴十年(1140)复置。宗隆兴元年(1163)省并,二年复旧制。

词语分解

  • 宗正的解释 1.官名。掌管王室亲族的事务。 汉 魏 以后,皆由皇族担任。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宗正, 秦 官,掌亲属。”国语·鲁语下“宗室之谋不过宗人” 三国 吴 韦昭 注:“ 昭 谓此宗人则正宗臣也。亦用同姓,若 汉 宗正用诸 刘 矣。”旧唐书·杜伏威传:“ 太宗 之围 王世充 ,遣使招之, 伏威 请降, 高祖 遣使就拜 东南道 行臺尚书令、 江 淮 以南安抚大使、上柱国,封 吴王 ,赐姓 李氏 ,
  • 主簿的解释 官名。 汉 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多置之。其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至 魏 晋 时渐为将帅重臣的主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此后各中央官署及州县虽仍置主簿,但任职渐轻。 唐 宋 时皆以主簿为初事之官。 明 清 时各寺卿也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外官则设于知县以下,为佐官之一。后省并。南史·儒林传·伏曼容:“﹝ 伏曼容 ﹞父 胤之 , 宋 司空主簿。”

历史官职推荐:难荫

清朝荫叙制度之一。顺治三年1646定制,官员为王事而亡,依应升品级赠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康熙十八1679定,殉难官依本衔荫子,不依赠衔。雍正十二年1734定,官员因公差而死,依应升品级荫子、赠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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