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府判官
历史官职
行府判官怎么写好看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置于太原行府,佐理行府事务。
词语分解
- 行府的解释 1.在京师外设置的调度军务的机构。 宋 李纲 与赵相公书:“谨遣本司干办公事官 罗荐可 ,具歷恳款,告於行府,伏望钧慈,特与定议。”宋史·高宗纪五:“戊午,命 杨沂中 以兵万人,听都督行府调遣。”2.指本宅之外另建的府第。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里事·馀姚二城:“ 世宗 重太傅,先於 餘姚 建相国里第,为别筑一城居之,復於郡治 山阴 地,更造行府。”
- 判官的解释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历史官职推荐:投劾
官吏自己揭发自己的罪过。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以仲督为不足问也,不当辟也。辟而不问,是失人也。’遂辞出,投劾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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