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刑司

历史官职

提刑司怎么写好看

提刑司怎么写好看

名。宋朝提点刑狱司简称,或称宪、宪台。宋太宗端拱元年(988),始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官,后设专司。掌本路县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申理冤滥,并岁察所部官吏,保任廉能,劾奏冒法。设提点刑狱公事长官,兼以文武臣充任。后屡经废置,至仁宗明道二年(1033)始成为常设机构。神宗熙宁六年(1073),各增设检法官。哲宗绍圣(1094—1097)初,令兼管坑冶事。南宋又设干办官。宗乾道八年(1172),又兼催督经总制钱。金朝亦置,掌监察官吏,体察廉能赃滥,以行赏罚。兼掌劝农、采访、管屯田及镇防诸军。设于中都西京路、南京路等九路,统称九路提刑司,设提刑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诸职。因职权极重,号称“外台”。承安四年(1198)改称按察司


官署名。金置,后改称按察司,掌审察刑狱,照刷案牍,纠察滥官污吏豪猾之人及私盐酒曲并应禁之事,兼劝农桑等。其长官称使,另有副使、官等。见《金史·百官三·按察司》。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司列太常伯

官名。即吏部尚书,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吏部尚书。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咸亨元年复旧。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参看“吏部尚书”条。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提刑司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