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置司
历史官职
编置司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并复核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山东、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主事四人。
词语分解
- 编置的解释 谓古代官吏被贬谪至边远地区,编户安置,受地方官管束。 宋 俞文豹 吹剑四录:“ 晦菴 褫职, 蔡元定 编置 道州 ,卒。”宣和遗事后集:“遂窜 蔡京 儋州 编置;及其子孙三十三人,并编管远恶州军。”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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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负责绘制**。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第三科科长兼任,下设经理委员、艺师、科员、艺士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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