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通商大臣

历史事件

晚清官名。简称北洋大臣,前身为三口通商大臣。1861年1月(咸丰十年底)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没三口通商大臣,管理天津、牛庄、登州(后改烟台)三口通商、交涉事务。1870年(同治九年)天津教案后,撤三口通商大臣所有洋务海防事宜均由直隶总督李鸿章兼任,并改称北洋通商大臣加“钦差”名义,北洋大臣例为直隶总督兼职,驻天津。北洋大臣列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但无直接隶属关系,只是所办事项按例皆由总理衙门承转。北洋大臣“掌北洋洋务、海防之政令,丸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治焉”。北洋大臣和南北洋大臣的权位按规定是对等的,但由于李鸿章以淮系首得到清廷倚重,任此职二十八年,参与清政府外交、军事决策,藉机扩势力,创设北洋海军,兴办军工企业以及铁路、轮船、电报、煤铁、纺织等民用企业,举办各类新式学堂,致使北洋大臣职权不断扩大,而驾于南洋大臣之上,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一职,成为内受中央依寄,外而表督抚的要缺。

词语分解

  • 北洋的解释 清代指辽宁、河北、山东一带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事件推荐:淮军

以李鸿章为首的一支封建地主武装。1853年咸丰三年翰林院编修李鸿章奉命在安徽帮助工部侍郎吕贤基办理团练,后被太平军击败入曾国藩幕府。1861年咸丰十一年在曾国藩支持下,在淮南六安、合肥一带募编以地主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北洋通商大臣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事件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