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侍读学士

历史知识

官名。清顺治六年(1649)定内三院官制,每院增设侍读学士一人。后内三院改为内阁,额设侍读学士满员四人,蒙、汉员各二人,秩从四品。满缺、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鸿胪寺少卿给事中御史郎中分次升用;蒙古缺以蒙古之给事中、御史、郎中等升用。分别任职于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本房,掌奏章翻译、校阅收发通本等事。

词语分解

  • 内阁的解释 1 2 掌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关3 明清两代的中央政务机构4 古时指贵族妇女居住的内室
  • 学士的解释 1 ∶学位的一种,通常是初级或最低级学位文学士2 ∶古代在国学读书的学生

历史知识推荐:监临

①监察制度。指内外诸司长官对于所辖属吏及其职权范围内各项事宜,有监察临视之责。唐律疏议·名例·称监临主守:“统摄案验为监临……统摄者,谓内外诸司长官统摄所部者;案验,谓诸司判官判断其事者是也。”②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内阁侍读学士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