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章军国重事

历史知识

初为名义职衔,后演为官号。唐神龙中始为非侍中中书令而居宰相职者加号。豆卢钦望以特进尚书左仆射兼安国相王府长史,为开府仪同三司、平章军国重事。北宋元祐中置,以文彦博、吕公著相继为之,序宰臣上,以处老臣硕德,或称同平章军国事。其后,蔡京、王黼以太师总三省事,赴都堂治事。南宋开禧元年(1205)省“重”字、去“同”字。咸淳三年(1267)贾似道窃位,在丞相上。

词语分解

  • 平章的解释 1.评处;商酌。 汉 蔡邕 上封事陈政要七事:“宜追定八使,纠举非法,更选忠清,平章赏罚。”隋书·何稠传:“上因揽太子颈谓曰:‘ 何稠 用心,我付以后事,动静当共平章。’” 唐 吴兢 贞观政要·求谏:“詔令自是宰相入内平章国计,必使諫官随入,预闻政事。” 宋 刘克庄 贺新郎·送陈真州子华词:“北望神州路,试平章这场公事,怎生分付?”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连城:“我为君平章已确,即教小娘子
  • 重事的解释 重大的事。礼记·冠义:“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於庙;行之於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韩非子·用人:“不察私门之内轻虑重事……是断手而续以玉也。”汉书·刑法志:“狱,重事也。” 元 关汉卿 绯衣梦第三折:“今日升厅,当该司吏有甚么合僉押的文书,决断的重事,带上厅来。”

历史知识推荐:续锦里耆旧传

书名。北宋张绪撰。十卷。宋初句延庆撰锦里耆旧传,记前、后蜀事。绪续其书,起乾德三年965,迄大中祥符二年1009。自平蜀之后,朝廷命令、官吏姓名、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起事之迹,皆略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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