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宋代司法机构之一。高宗、孝宗时,殿前司和侍卫马、步军司等三衙以及长江沿岸诸军,各设审讯狱讼机构,称为“后司”。狱讼皆由主帅判决,不经属官。光宗时,命熟悉法制的属官兼管。嘉定五年(1212),以武举人主管后司公事。
魏、晋、南北朝诸公、军府长官的泛称。相对本府僚佐、属吏而言。魏书·辛纂传:“稍转太尉骑兵参军,每为府主清河王怿所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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