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火药局
历史知识
官署名。清代工部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委官制造火药,命大臣督理之。雍正三年(1725)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中拣派。掌理存贮火药,别其精粗,辨其物料,核其出纳之数。下设监督,由本部堂委派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无定员。专掌监造火药之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 管理的解释 1 ∶主持或负责某项工作祖母是家庭的组织者,一切生产事务由她管理分派。——回忆我的母亲2 ∶经管,料理把企业管理好管理仓库3 ∶约束;照管管理车队管理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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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797 清浙江归安今湖州人,字少仪。乾隆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至安徽巡抚。乾隆四十四年1779,云贵总督李侍尧以贪赃罪当斩,因窥伺高宗意欲宽宥,遂上疏请用议勤、议能例宽处,侍尧得免死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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