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番长官司
历史知识
土司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元韦番蛮夷长官司置。长官韦姓。唐末,其先祖随南宁州刺史龙得寿戍南宁(今贵州惠水县卧龙),守其地,号韦番,又号牟韦番,宋时曾入贡。元至元十五年(1278)归附,授长官职。入明,改韦番长官司。治今贵州惠水县西南,管韦番、山顶等处村寨,居民有布依族、苗族。
词语分解
- 官司的解释 1 ∶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红楼梦2 ∶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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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越转。宋代官员转官的一项规定。凡有军功武官或进士及第、出身等文官,经磨勘,朝廷特准一次超越数阶官阶升转,称超转。宰相、执政依法一次可升转二至三阶。閤门内侍等曾规定“七资超转法”,神宗时废,改为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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