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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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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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制造的两起重大事件。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奏请按照周之制分封子弟功臣。丞相李斯驳斥其议,以“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为由,提出禁止私学和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认可。所焚之书包括秦统一前的列国史记和民间所藏的《诗》、《书》、百家语。秦国史记、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民间医学、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焚烧之列。令下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同时宣布,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焚书次年,又发生坑儒事件。其起因是方士生、卢生无法为秦始皇寻觅仙药,以始皇贪于权势、专用刑罚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下令穷究。受到株连的儒生四百多人皆被活埋于咸阳。始皇长子扶苏谏劝,亦被遣至上郡监军。“坑儒”激起广大儒生的不满和反抗。陈胜吴广起义时,孔子的后裔孔鲋即抱礼器投奔义军。焚书坑儒体现了秦政的暴虐,严重摧残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词语分解

  • 焚书的解释 销毁被认为在政治上或对社会有害或具有颠覆性的著作或图片,或由有这种思想或行动的人所著的作品
  • 坑儒的解释 秦始皇 三十五年,以儒生是古非今,于 咸阳 坑杀四百六十余人。史称“坑儒”。见史记·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 汉 王充 论衡·死伪:“ 秦始皇 用 李斯 之议,燔烧诗、书,后又坑儒。”秦併六国平话卷上:“ 始皇 无道……坑儒焚书,使天下人民不安。”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归山:“无罪而杀,是坑儒根苗。”阬儒:秦始皇 三十五年,以儒生是古非今,于 咸阳 活埋儒生四百六十馀人,史称“阬儒”。汉书·儒林传序

历史知识推荐:周延

1499—1561 明江西吉水人,字南乔,号崦山。嘉靖进士。任兵科给事中。以反对夺王守仁爵,谪太仓州判。后任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等。嘉靖三十四年1555擢左都御史掌院事。洁身自好。卒谥简肃。著作有简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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