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管内务府大臣
历史知识
亦称内务府总管。官名。清内务府主官。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赉、供应各事,皆归其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661)始设,无定员,由上三旗满侍卫、本府郎中、内三院卿升补,或以王公、内大臣、尚书、侍郎兼任,皆满人。正二品。总管大臣除总领府事,还直接充任广储、营造、庆丰三司、上驷、武备、奉宸三院及官租房处、牺牲所、绮华馆等所属机构的值年或兼管大臣。其他特设管理大臣的机构,如升平署、御茶膳房、雍和宫、中正殿、咸安宫官学、圆明园等,其管理大臣也多以总管大臣兼充。此外如会同内阁学士盖用御印、宫内值宿、宫内后妃等进出宫所用仪仗扈从,也均属总管大臣职责。
词语分解
- 总管的解释 1 ∶全面管理;主管校内事务一时无人总管2 ∶旧时富豪人家管理奴仆或事务的人3 ∶古代官名,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军事长官或管理专门事务的行政长官的职称4 ∶供水给辅助支管或将辅助支管的水排走的管道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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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 明湖州乌程今浙江湖州人,字文宁,号平涵。万历进士。历官编修、国子监祭酒等,后谢病归。曾上书浙江巡抚、巡按,请行均田,计亩定役,遂招祸,致居室被焚。天启三年1623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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