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
历史知识
判司怎么写好看

隋、唐、五代多指诸府州功曹(司功)、仓曹(司仓)、户曹(司户)、兵曹(司兵)、法曹(司法)、士曹(司士)参军事,又称六曹判司;亦有称判官者。皆为主管方面行政事务官员。置一员或二员,时有废省。
词语分解
- 判司的解释 古代官名。 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 唐 白居易 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 宋 陆游 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 判的字典解释 判 pàn 区别,分辨,断定:判明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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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什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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