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福州电线合同

历史知识

英国大东电报公挟制清电报总局订立的电信事务合同。光绪十年八月二十九日(1884.10.17)由清方代表盛宣怀与英公司特派总办滕恩签于天津。凡九款。主要内容:(1)准英方在福州川石山地方设于趸船的水线房移上海岸;(2)为方便英方,中国原设长门之电局移至川石山;(3)川石山及南台报价较前减半收取。

词语分解

  • 合同的解释 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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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名。唐以来瑶族聚居地之一。在今广东郁南、德庆、云浮等市、县境内。以其山有水注入西江,水口有罗纹石亦称锦被石,故名。明正统至万历间,不断爆发瑶民起义。万历五年1577两广总督凌云翼镇压罗旁瑶民起义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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