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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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审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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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审制度。以朝廷派官审理,又以宽大为宗旨,体现恤刑,故名。初无定制,成化十二年(1476)以大学士商辂建议,定以五年一行,遣官分行各地审理。十七年,又定在京亦五年一行。届时,由司礼监会同三法司上官大理寺审录,南京则由守备内臣会同法举行。地方则遣刑部大理寺官会同巡按御史审理。

词语分解

  • 大审的解释 明 代刑制,每五年朝廷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审理刑狱,谓之大审。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大审平反纪略:“凡遇丙辛之年,即特勅司礼监掌印太监一员,前往三法司録囚,名曰大审。”明史·刑法志二:“ 成化 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堂上官,於大理寺审録,谓之大审。 南京 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輒大审。”
  • 大的字典解释 大 dà 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与“小”相对:大厅
  • 审的字典解释 审 (審) shěn 详细,周密: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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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盛昱撰。二卷。作者此书收文十一篇,议一篇。多考订之作,亦有敌视新事物之文字,如书铁路述略后之反对筑造铁路,即其一例。有宣统二年1910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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