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仓

历史知识

社仓怎么写好看

社仓怎么写好看

古代用于备荒、救济之粮仓。多设于乡社。与义仓既相似又有别。隋代长平倡设义仓时即立仓于乡社。《隋书·食货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窑贮之。即委社,执帐检校。”此类设仓于社,并由社司管理的义仓就是后代的社仓。时社仓、义仓无别。唐贞观二年(628),戴胄奏请仿隋制,并正式以“社仓”命名,但实际上大多设于、县。宋代亦有义仓设于乡社者,亦称社仓。南宋乾道四年(1168),朱熹在福建崇安县(今武夷山市)设社仓,并创立“社仓法”,淳熙八年(1181)奏行诸路。其法:借常平仓或富人粮于乡社设仓,责富户主持,由都社首、保正及在乡士大夫协同办理;始收息十之二,候息十倍于本,即不再收息,只收耗粮百之三。因由富豪主掌,往往苛取平民,强令白纳息米,且无除放之期,遂成民间祸患。元代每社设一仓,由社长主持,名曰“义仓”,实亦社仓。明嘉靖间设社仓。令民二、三十家结为一社,共推家道实而有德行者一人为社首,处事公平者一人为社正。每月初一、十五两次集会,审别户等,上等之家出米四斗,中等二斗,下等一斗。遇有荒年,计户而散。先中下户,酌量赈给,不复还仓。后及上户之缺粮者,酌量给贷,丰年照数还仓。凡给贷,皆登记册籍,以备考核。仓虚,罚社首出一岁之米。嘉靖后废。清康熙十八年(1679),诏各地乡村立社仓,市镇立义仓。社仓为官督民办,即由地方官劝谕本乡之士民捐输。五十四年,准富民能捐谷五石者,免本身一年杂项差徭。有多捐一倍、二倍者,照数按年递免。超过四十石者,分别由州县奖给匾额,捐至二百五十石者,咨吏部给予“义民”顶戴,照未入流冠带荣身。凡给匾额之民家,永免差役。仓米于春季支借,秋成还仓。遇灾荒则赈恤本地贫民。设正、副社长司其出纳,地方吏胥不得干预,但地方官有权稽查、监督

词语分解

  • 社仓的解释 即义仓。古代为防荒年而在乡社设置的粮仓。始于 隋 代。其管理、发放等体制历代不一。隋书·食货志:“十六年正月,又詔 秦 叠 …… 银 扶 等州社仓,并於当县安置。二月,又詔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旧唐书·食货志下:“ 武德 元年九月四日,置社仓。”宋史·食货志上六:“ 陆九渊 在敕令局,见之嘆曰:‘社仓几年矣,有司不復举行,所以远方无知者。’” 明
  • 社的字典解释 社 shè 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春社
  • 仓的字典解释 仓 (倉) cāng 收藏谷物的建筑物:米仓

历史知识推荐:硝磺库

官署名。清代工部虞衡司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洲员外郎一人,改主事一人。掌收发硝磺。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陆军部军实司。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社仓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