踰冬减死

历史知识

刑法用语。宽减罪犯死刑的一种规定。汉制,处决死刑罪犯定在冬天。如踰冬至次年春天,则得减免死罪,改服徒刑。《汉书·楚元王传》:“上亦奇其材,得踰冬减死论。”颜师古注引服虔曰:“踰冬,至春行宽大而减死罪。”

词语分解

  • 踰的解释 踰 yú 同“逾”①
  • 减死的解释 减免死刑。 汉 荀悦 汉纪·高祖纪四:“﹝ 赵王 ﹞无藩国之义,减死可也,侯之过歟!”新唐书·胶东王道彦传:“詔减死,謫戍边。”元史·世祖纪六:“乙未,凡伪造宝钞、同情者并处死,分用者减死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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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王锡阐著。六卷。康熙二年1663写成。后收入四库全书。此书融通中西天文历法的长处,并有所创新。前一卷述勾股割圜诸法,后五卷皆推步七政交食凌犯之术。运用刚传入中国的球面三角学,首创计算日月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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