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清代各省用于地方公事之经费。来源有三:一为正赋解部银两中,留为本省地方公事之用者;二为耗羡归公之银两;三为封贮之银两。一般须按既定章程所列之项目动用,年底造册咨送户部核销。如属临时动用,数在三百两上下者,须咨部核明。
书名。1即西陲总统事略。2钦定新疆识略的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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