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达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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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嘉靖时因大礼议引起的审狱事件。嘉靖五年(1526),御史马录巡按山西,以白莲教寅为正德前谋反之李福达,处以死刑。武定郭勋为之求免,不从,且被御史劾以护奸党。郭勋申辩,以参与议礼触众怒为言,并向张璁、桂萼求援。六年,世宗命张璁、桂萼、方献夫三法司复讯,尽翻前案。乃命将马录谪戍边,遇赦不宥,黜革问罪者四十余人,编《钦明大狱录》颁示天下。至穆宗即位,始平反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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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侯绍瀛辑论。二卷。侯氏汇录明鉴中有关明代得失的重要史实,加以评论,以为后人所借鉴。其他议论也均从经世出发,以为济时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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