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明代专为商民开设之集市。又称私市。多开设于内地一般集市或北边马市所在地。广召商民贸易,收取商税。如蒙古俺达汗封贡后,明廷于宣府、大同等地开设马市的同时,亦开辟民市。蒙古牧民以牲畜、皮张、马尾等,换取汉族商民的布匹、锅釜、粮谷、农具等。
即奏案。见“奏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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