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无碍法界

历史知识

佛教术语。华严宗依“事”、“理”二法界推演而来,理事圆融无碍之谓。《华严法界玄镜》:理事“无碍法界,具性(共性)分(个性)义,不坏事、理而无碍”。认为理与事之间是共性与个性,本体与形相的关系;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每一事都是理的全体之显现。故事依理成,理依事显,理遍于事,事遍于理,互相交络,无碍融通。这里只阐明理事无碍,而未涉及事事无碍,还不是“佛智”的最高境界。

词语分解

  • 理事的解释 1 ∶理事会的成员2 ∶代表团体行使职权并处理事务的人员
  • 法界的解释 佛教语。梵语意译。通常泛称各种事物的现象及其本质。华严经·十通品:“入於真法界,实亦无所入。” 宋 范成大 再次喜雨诗韵以表随车之应:“一念故应周法界,万神元不隔明庭。” 章炳麟 建立宗教论:“夫此圆成实自性云者,或称真如,或称法界,或称涅槃。”

历史知识推荐:平越府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置于平越卫清康熙改县,为府治,即今福泉市。辖境相当于今贵州福泉、黄平、瓮安、余庆、湄潭、凯里等市、县。属贵州省。清嘉庆三年1798,改为平越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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