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私属作人

历史知识

新疆吐鲁番高昌麴朝文书所见封建隶属人口之一。在名籍中附于主人名下,可供买卖和继承。此种人口为主人田作,或供主人出租劳力取利;具有一定的私人经济,可以拥有小块土地,并有承担经济赔偿的一定财力。除在主人名义下提供官役外,官府亦向作人征收田租和赋钱。其劳动时间分为应归主人占有的部分和本人占有的部分。以年度为单位向主人赎出划归主人的劳动定额,称为“步出”,该年所交赎金称为“步出价”。此种作人有别于作为各种类型服役者的“作人”和作为雇佣人手的“作人”,而与南朝“十夫客”的身份相似。

词语分解

  • 作人的解释 1 ∶为人处世作人的学问大着哩2 ∶教育人民,培植人才作人要从根本上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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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战国时周人。与魏文侯同时。从事商业。其经营之道为“乐观时变”、“人弃我取”、“人取我与”。谷成熟时收进粮食,出售丝、漆;茧出产时收进帛、絮,出售粮食。认为经商必须把握时机,运用智谋,犹如伊尹、吕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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