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通商大臣

历史知识

官名。简称南洋大臣。清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1)派理钦差大臣江苏巡抚薛焕办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及内江三口(镇江、九江、汉口)、潮州、琼州、台湾、淡水各口通商事务,驻扎上海,仍用五口通商大臣旧称,或称上海钦差大臣。因管辖范围超越五口而辖南洋各口岸,实为南洋通商大臣前身。同治元年(1862)设立办理通商事务大臣,统辖江楚苏浙粤六省口岸,驻扎上海,通称南洋通商大臣,或称南洋大臣。列于总理衙门之下,但无直接隶属关系。又将旧有五口通商大臣移扎内江,所有上海及长江一带中外交涉事件,以南洋通商大臣为专管,各督抚为兼管。沿江沿海各监督道员以下均归通商大臣管辖,各新旧口岸税银并出入船只数目,一切情形均由监督道员按级向其呈报。其后,南洋大臣例由两江总督兼充。

词语分解

  • 南洋的解释 指南洋群岛一带的地方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知识推荐:王介

1158—1213 南宋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字元石,自号浑尺居士。从朱熹、吕祖谦游。绍熙进士。孝宗死,力请光宗过宫执丧,言辞激切。宁宗初,迁太学博士,以忤权臣韩侂胄,出为州郡官。庆元党6*禁起,被劾奉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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