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亦得法方为高
作者:周琦 (字数:1200字作文)
古人有句名言:“恶小多行终有报,善亦得法方为高。”意思是说别以为恶行很小就为所欲为,终有一天会得到报应;而行善也应该讲求方法,这才是最高的境界。我们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与人为善的传统,无论哪朝哪代,遇到他人有什么困难,总会有善良的人伸出援手予以帮助,甚至有的人行善时总怕自己能力不够,让人感受不到善意。宋朝著名诗人“梅妻鹤子”林逋就留下一句话:“为善如负重登山,志虽已确而力犹恐不及。”意思是行善就像是背着重物登山,虽然有这个志向却怕自己的能力达不到。可见古人行善总是力求尽善尽美,做好事也要讲究方法,让好事做得更多更好。
然而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些人,做了好事总怕别人不知道,或是亲自上阵或是委托亲友,千方百计到处宣传广播,四下吹嘘传扬,仅仅做了一点点小事,就搞得天下闻名众人皆知。对待这样的人,明朝朱柏庐在《治家格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善欲人见,不是真善。”如果你行善是为了让众人都知道,那么这种行善并不是真的善。更有甚者,一些单位组织部分职工开展公益活动,走访贫困山区,慰问弱势群体,送上慰问品,他们是为什么呢?快到年底了,要准备参评文明单位,如果能评上,全体职工可以上浮一级工资,而且三年有效。一言以蔽之,他们行善并不是真心帮助别人,而仅仅是为评上文明单位,为能够浮动一级工资,如此明显的意图,与公益活动背道而驰了。
还有一种情况现在大家经常看到。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提倡一种做法,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例如每年春秋两季的助学活动。各级政府开展助学活动,帮助贫寒学子完成学业,同时也希望在社会上掀起助学的热潮,于是,每次开展活动时,主办方都会邀请一些贫困的学生来到会场,由领导现场将助学金及各种文具发放给他们,并在电视上留形、报纸上留影、广播里留声。然而,你们有没有替那些学生着想?他们站在台上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有位参加过此类活动的学生就曾经讲过自己的真实想法:站在台上,我就像示众似的,向世界展示着自己的贫穷,我真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我钻进去……
政府开展助学活动,同时也号召社会都来关心、爱护贫困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这本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也是值得提倡的大事,然而好事也得讲究方法,“善亦得法方为高”,不能让好事成为伤害人们自尊心的利剑。
来源:福州日报 2013-12-23 12: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