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有应得
历史典故
咎有应得怎么写好看
咎:过失,罪过。由于自身的过失或罪过而招致灾祸或应有的惩罚等,怪怨不得别人。清.张春帆《宦海》七回:“这件事儿,虽然李德标一时冒犯,触怒乌绅,咎有应得,但是领取人口要缴领状,是警局的向章,求大人的明鉴。”鲁迅《朝花夕拾.后记》:“原来我的识见,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贻讥于千载之前,真是咎有应得,只好苦笑。”茅盾《蚀.追求》八:“对于这一切,曼青只能惊讶;他想:难道从前自己是瞎了眼睛,竟看不出这些破绽?但转念后,却也承认了自己是咎有应得。”
主谓 违法者受到惩罚,完全是应得的,怨不得别人。《宦海》7回:“李德标一时冒犯,触怒乌绅,咎有应得。”△用于因自身的过失而受罚是自己应得的,怪不得他人。→罪有应得
词语分解
- 咎的解释 咎 jiù 过失,罪过:咎戾
- 应得的解释 犹应当;应该。 唐 杜甫 喜雨诗:“晚来声不絶,应得夜深闻。”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六:“供养伯伯是应得的,此银伯伯留下随便使用。”红楼梦第八三回:“这病时常应得头晕,减饮食,多梦。” 郭沫若 恢复诗:“我们是除恶务尽,然而总是因循;我们对于敌人,应得如拉屎,洒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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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鹰化为鸠,至于识者犹憎其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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