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纲司副都纲
历史官职
官名。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一人,协都纲掌教事。未入流,无俸禄。清朝沿置,详“副都纲”。
词语分解
- 僧纲的解释 僧官名。西游记第十一回:“ 太宗 喜道:‘果然举之不错,诚为有德行有禪心的和尚。朕赐你左僧纲,右僧纲,天下大阐都僧纲之职。’”清史稿·食货志一:“寺观僧道,令僧纲、道纪按季册报。”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直省僧官,府曰僧纲,州曰僧正。”参见“ 僧録司 ”。
- 都纲的解释 西藏 喇嘛的诵经室。 清 魏源 圣武记卷五:“其大剌麻坐牀者四人,曰西勒图,其诵经室曰都纲。”
历史官职推荐:赞书
周朝天子诏文,若后代之诏书。周礼·春官·御史: “掌赞书。”郑玄注: “王有命,当以书致之,则赞为辞,若今尚书作诏文。” 官名。丁巳七年公元1857年五月,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开始独立行动时有翼殿礼部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僧纲司副都纲历史
公众号
赞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