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
历史官职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三日修正公布的《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规定,其职掌为护卫已故国6*民6*党总理孙中山先生陵墓,管理陵园,办理陵墓、陵园工程,办理陵园农林事业,指导园林区内新村的建设。本会设委员若干人,由国民政府简派,就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执行会务。常务委员会内设园林设计委员会及总务处。总务处之下设警卫、工程、园林三组。
词语分解
- 总理的解释 1 ∶某些国家的政府首脑2 ∶总理大臣的简称。议会政府的行政首脑3 ∶某些政党的领导人4 ∶全面主持管理
- 委员会的解释 1 2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权力的政府机构贸易委员会3 被指示去完成某项职责或执行某项信托责任的一级组织机构
历史官职推荐:督邮
官名。汉朝置,郡府属吏。本名督邮书掾或谓督邮曹掾,省称督邮掾、督邮。主要职掌除督送邮书外,又代表郡守督察诸县、宣达教令,兼及案击盗贼,点录囚徒,催缴租赋等。守相自辟,秩六百石,其权甚重,有“督邮功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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