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特任官高于简任、荐任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由大总统特令任用,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国6*民6*党政府规定,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如各部会的长官。
辽军队名。见“御帐亲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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